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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6章 宗法制度(2)(1 / 2)

宗法制度乃是奴隶主贵族阶级所采用的一种继承法,同时也作为继统之法而存在。若要推行此等继承法,则必须先将嫡庶之间的关系予以明确区分。

以天子为例,他们代代相传,每一代天子皆为嫡长子,通过继承父位成为第二代天子,并尊奉始祖,此乃\"大宗\"。而天子的同母弟以及庶兄弟则会被分封诸侯,这便是所谓的\"小宗\"。

同样地,每一代诸侯亦由嫡长子继承父位,成为第二代诸侯,尊奉始祖为\"大宗\"。他的诸弟则被封为卿大夫,即为\"小宗\"。每一代卿大夫同样由嫡长子继承父位,成为第二代卿大夫,尊奉始祖为\"大宗\"。他的诸弟则成为\"士\",属于\"小宗\"。至于士的嫡长子,依旧保持士的身份,其余诸子则被贬为庶人。

诸侯王对于天子来说是小宗,但在自己的王国内却是大宗;诸侯对于诸侯王来说是小宗,但在自己的封国内却是大宗;卿大夫对于诸侯来说是小宗,但在自己的家族内却是大宗。

所以,凡大宗必是始祖的嫡系子孙,而小宗则或宗其高祖、或宗其曾祖、或宗其祖、或宗其父,而对于大宗则都为庶。

依照宗法的规定“有百世不迁之宗,有五世则迁之宗”。因为大宗的始祖只能有一个,不可能有两个。

所以大宗永远是大宗。至于小宗由于族类繁衍的结果,分家出去,另立门户的人越来越多,小宗也就不断增加,一般到了五世就必须分出一些子孙。

就是:“别子为祖,继别为宗,继祢者为小宗,有五世而迁之宗,在继高祖者也;是放祖迁于上,宗易于下,尊祖故敬宗,敬宗所以尊祖称也。庶子不祭祖者,明其宗也。”

所以万斯大曾说:“宗法何昉乎?古之时,诸侯之嫡长子为世子,嗣为诸侯;其余支庶之后,族类繁多,惧其散而无统也,因制为大宗小宗之法。”

比如,周文王的嫡长子周武王是大宗,而被封为诸侯的文王其他的儿子如周公,则属于小宗。

再看秦国,他们遵循帝喾正妃的制度,将九九八十一增加到一百二十人。天子可以娶十二个女子,象征着一年中的十二个月,以及天上的三位仙人与地上的九位嫔。

诸侯则可以娶九个女子,象征着九州大地,其中包括一个妻子和八个妾室。卿大夫有一个妻子和两个妾室。至于普通的士,则只有一个妻子和一个妾室。

面对众多嫔妃、妻妾所生下的一大群子女,如果不划分出明确的先后次序,不确立一套章法规矩,必然会陷入混乱之中。

于是就有了这样一种分类方式:根据母亲的身份和儿子出生的先后顺序,将所有的儿子(女儿不包含在内)区分为“嫡”和“庶”两类。

所谓嫡,就是指正妻,正妻所生的儿子称为嫡生、嫡子,意思是正宗的后代。而庶则代表旁支,妾所生的儿子被称为庶子、庶出。因此,嫡子构成了大宗,而庶子则形成了小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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